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113國立清華大學兆豐銀行獎學金

「國立清華大學兆豐銀行獎學金」

獎勵對象:本校大學部二、三年級之家境清寒在校大學生,且品行端正者。

獎學金名額:
(一)每年核給26 名。
1、原子科學院、人文社會學院、生命科學暨醫學院、藝術學院各推薦2 名學生,得備取1 名。
2、理學院、科技管理學院各推薦3 名學生,得備取2 名。
3、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竹師教育學院各推薦4 名學生,得備取2 名。
(二)各學院推薦名額若有不足,得由其餘學院備取名單中依學業成績最優者、家庭經濟狀況最弱勢者,依順序遞補之。
(三)前項推薦名額若未達26 名,得由生活輔導組就符合第六點申請資格之學生中擇優遞補之。

獎學金金額:核發每名學生新台幣5 萬元整。

申請資格:
(一)具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或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資格者。
(二)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 分以上者。
(三)前二學期操行成績平均70 分以上者,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本系受理:4月1日至4月30日下午4點止。

檢附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含自述說明)。
(二)符合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經濟弱勢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等)或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通過證明。
(三)前二學期成績單。
(四)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其他資訊或相關公告以兆豐銀行公當為準。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