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公告】114學年度赴藝術大學等8校交流申請

114學年度國內大學交換(含上、下學期)申請

●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推廣教育中心網頁

●北藝大部分,已於20163月簽訂新協議,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5名,自費生5名。甄選時將優先選派每學期互惠生5名,未獲互惠資格同學,如勾選「願意自費前往」,再以自費生身份派出。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費用,敬請提醒同學留意。

政治大學自111學年起改為台聯大全時選讀申請,該校不列入本案國內交流申請。

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5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格式不限,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集、演奏影片檔等,請另燒成光碟或存至隨身碟提交,申請藝術大學建議附上)

114學年度申請案(上、下學期)自即日起開始,本系受理時間至114年4月2日(三)下午4點止,逾期不候。

網站相關資訊:http://exten.site.nthu.edu.tw/p/412-1213-7317.php?Lang=zh-tw

●本案聯絡人: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分機:35137E-MAILmysu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