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如有意願申請轉入計財系的學生,請依本校相關規定及註冊組公告辦理,並於本校轉系(所)申請截止日前,繳交書面審查資料至計財系辦公室(台積館5樓510室),逾時恕不受理補件。
1. 繳交項目:申請轉系(所)動機。(建議繳交項目,格式不限,為避免信件遺失而影響申請人權益,故僅收"紙本文件")
2.除向系辦繳送資料外,記得也須向註冊組提出轉系申請;沒有提出轉系申請者,即便有交資料也無法進行審查作業。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校註冊組網頁